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2民初12303号 原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国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雷鸣,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2019年12月25日,原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昌晓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荆亚文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