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担保人秦翠琴名下的位于东胜区和位于煤炭公司的两套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郭猛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李梦佳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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