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81执1405号 关于江忠章申请执行靳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8000元,申请执行费320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20年5月29日达成和解协议,由靳超自行转账1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江忠章(电话核实,有录音),剩余部分由靳超存入银行,本院扣划,并退给申请执行人后,该案执行完毕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执行员 :邓永生 书记员 :黄胜男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