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旭川管业有限公司
天津途乐顺兴物流有限公司
沧州市鑫泰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被告天津途乐顺兴物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河北旭川管业有限公司PVC-U管材(型号为dn125mm0.4MPa)2502米,共417根;

二、驳回原告河北旭川管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6元,由被告***、被告天津途乐顺兴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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