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026执保257号

本院执行张春庆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罚金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作出(2020)桂1026刑初32号之一刑事裁定书。

本院已对被执行人张春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为60×××46的账户中的存款274.02元进行了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8月18日起算。

经查,张春庆无其他可供保全的财产,本案财产部分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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