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中名(靖西)律师事务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那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200元(收款单位:待结算财政款项法院诉讼费专户,帐号:60×××97,开户行:农行百色分行营业部)。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