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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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9)黑11民终1161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孙吴县人民法院(2019)黑1124民初1919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3,014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547元,由高峰、邢丽娜、***负担2,467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由高峰、邢丽娜、***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30元、再审案件受理费1,27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6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