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关于申请保全人向永燕与被保全人廖敏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保全人向永燕与被保全人廖敏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2020)湘0424执保290号

一、案件的由来和执行时间

申请保全人向永燕与被保全人廖敏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0年9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当天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陈足平执行本案。

二、执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保全人向永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保全人廖敏雄,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标的,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

1、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标的:300000元。

2、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300000元。

3、申请执行人申请返还财产的内容:无。

四、执行经过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院立案后,本院查询、冻结了被保全人廖敏雄的银行存款。

五、本案执结的标的、未执结标的,结案理由

本案执结标的:300000元。

本案未执结标的:0元。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承办人:陈足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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