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关于申请保全人向永燕与被保全人廖敏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保全人向永燕与被保全人廖敏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2020)湘0424执保290号 一、案件的由来和执行时间 申请保全人向永燕与被保全人廖敏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0年9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当天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陈足平执行本案。 二、执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保全人向永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保全人廖敏雄,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标的,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 1、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标的:300000元。 2、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300000元。 3、申请执行人申请返还财产的内容:无。 四、执行经过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院立案后,本院查询、冻结了被保全人廖敏雄的银行存款。 五、本案执结的标的、未执结标的,结案理由 本案执结标的:300000元。 本案未执结标的:0元。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承办人:陈足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