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坐落在位于赣州市章贡区(产权证号:赣房权证字第××号)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