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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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盛恒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房屋装修损失修复费用、家具损失修复费用为53624.01元,鉴定费10000元,住***。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77元,减半收取2089元,由原告***、***负担1259元,被告***、***负担8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