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盛恒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房屋装修损失修复费用、家具损失修复费用为53624.01元,鉴定费10000元,住***。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77元,减半收取2089元,由原告***、***负担1259元,被告***、***负担8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