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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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天辅锅炉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乌鲁木齐新天辅锅炉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9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470元,由申请人李**先行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