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7民初11568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士磊,上海创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洪波。

被告: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建军。

原告***诉被告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练斌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蔡丽萍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