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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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2019)湘1223民初78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上诉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13669.02元,限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00元,依法减半收取450元,由原审被告***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8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