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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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织金县金园置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纳雍县雍和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贵州省纳雍县雍和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织金县金园置业有限公司在(2020)浙0503执606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省纳雍县雍和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织金县金园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2626136元及债务迟延履行期间逾期利息相应金额,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