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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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滑县滑州运输有限公司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1970.54元;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复印费26元; 三、被告滑县滑州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4.08元,减半收取522.04元,由原告***负担81.47元,被告***、滑县滑州运输有限公司负担440.5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