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红澄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南阳建工集团
南阳建工集团许昌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工程款101700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从2015年9月1日起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起算至清偿之日止);被告南阳建工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395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南阳建工集团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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