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阳李铭轴承有限公司 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南阳李铭轴承有限公司在方城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的互助金66000元冻结在方城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冻结期间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