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尉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尉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新疆尉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为×××内的存款131,400元,待案件审结后再做处理。 二、查封担保人阿依古丽·沙吾所有的×××号小型轿车,待案件审结后再做处理。 案件申请费1,177元,由申请人克依木·依明、阿力木·克依木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