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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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昭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多尔吉巴特银行存款20,000元(开户行: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案件申请费110元,申请人哈勒恒巴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