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盘锦海陆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盘锦龙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山西瑞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晋民初136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西水湾小区二期A地块A22#-2-101号房屋。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193.99元,由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负担16428.89元,由***负担5765.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193.99元,由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负担16428.89元,由***负担5765.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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