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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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茂名市祥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原告已预缴的案件受理费1258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