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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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1585.61元,由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