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十堰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天津路88号5幢1-8-4,不动产权证号为:十堰茅箭区字第092704号的房屋产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或者至本院解除查封时止。被申请人***不得对所保全的房屋进行财产处置和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诉讼保全费27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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