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依立腾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联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依立腾工贸有限公司货款98418.96元及违约金9.84元(以98418.96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2日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之后的违约金自2019年11月3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继续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61元,减半收取1130.5元,由被告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