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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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粤089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 二、限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10199元给***;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7.5元,由***负担150.5元,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公司负担287元;反诉受理费2352.16元,减半收取1176.08元,由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75元,由***负担459元,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公司负担916元。***已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12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75元;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公司已预交反诉费1176.08元。诉讼费的负担,在履行判决义务时由湛江市瑞腾出租车有限公司迳行支付给***1203元,一审法院退回给***84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