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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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铜陵华磊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宇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在铜陵宇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工程款21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铜陵华磊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