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宣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2019)桂1323民初78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2019)桂1323民初78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被上诉人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工程款2072136.9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1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148.00元,由***、***、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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