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宣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2019)桂1323民初78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2019)桂1323民初78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被上诉人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工程款2072136.9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1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148.00元,由***、***、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0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