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石佛艺术公社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化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南化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河南化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装修工程款552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0元,由被告河南化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