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易德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2019)新2327民初145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被上诉人***撤回起诉;

三、准许上诉人四川易德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上诉人四川易德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9-24
发布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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