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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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0)辽0782执保348号 申请执行人: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满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张 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何佳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