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瓮安县华雄磷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和安矿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119.79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