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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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黑龙江省农垦兄弟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松花江农场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8111民初1860号 原告:黑龙江省农垦兄弟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林,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黑龙江省。 原告黑龙江省农垦兄弟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4日立案。原告黑龙江省农垦兄弟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黑龙江省农垦兄弟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孙彦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刘雨恒 |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