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思英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堡时德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思英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货款506042.5元及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期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货款还清之日止); 二、如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应从被告***的工程中一次性扣除被告***所欠原告江西思英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货款及违约金并支付给原告江西思英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案件受理费893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4468元,由被告***承担。退回原告江西思英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4468元。保全费30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上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限其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江西思英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