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屯玉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屯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北屯电力工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新疆北屯电力工业有限公司处2018年农网改造双渠变至一八七团丰庆变35KV线路的工程款2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所有的位于北屯北一路以西工商局住宅楼2-402室(兵房字十师第N7073号)住宅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