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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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临沂顺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通华运输有限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0元、伤残赔偿金55874.28元、护理费7417.8元、交通费250元、施救费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元,合计74792.08元。 二、被告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8947.14元、营养费2700元,合计21647.14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鉴定费162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11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