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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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山东瑞昕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瑞昕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济南瑞昕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山东瑞昕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等同于1181139.15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