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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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烟台市拓普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6执41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翟一鸣,董事长。 被执行人:烟台市拓普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丰良,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市拓普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烟台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3月31日作出的(2015)烟仲字第16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强制执行,已经执行到位597533元。至此,本案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2019)鲁06执410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长 徐芳东 审判员 李春国 审判员 林文江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吕素琦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