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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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屹(上海)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双屹(上海)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31,400元的财产。上述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1,67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