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 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20826351.91元,并归入破产财产。 二、驳回原告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3315元(经批准缓缴),由原告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负担20000元,被告***负担133315元(原告和被告***负担的受理费均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