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盐城市一剑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市兴诺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2015)崇商初字第085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当事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义务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本院告知履行结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10-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