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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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
法院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贷记卡欠款本金49988.06元以及截至2019年9月22日的利息4880.85元、违约金1082.89元;2.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1500元。 申请费41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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