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贷记卡欠款本金49988.06元以及截至2019年9月22日的利息4880.85元、违约金1082.89元;2.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1500元。

申请费41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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