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陶莉名下位于合肥市蜀山区蜀峰路708号山湖苑东区9幢406室(房权证合蜀字第××号)房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3-15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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