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孟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锦泰瑞鑫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成都锦泰瑞鑫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劳动报酬85849元及利息(利息以下欠劳动报酬85849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限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3元,由被告成都锦泰瑞鑫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