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深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深圳深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深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价值人民币4000000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