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市浩阔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市浩阔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6400元、利息400元及逾期利息(以64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市浩阔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元,减半收取计47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02
发布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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