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至恒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开封市天元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河南威驰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豫02民终3282号民事判决和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2018)豫0205民初5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维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2018)豫0205民初5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车辆损失共计76755.7元;

四、驳回***、***对***、***、河南威驰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77元,由***、***负担376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负担23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负担87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54元,由***、***负担766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负担1788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20-01-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