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眉山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郑锅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郑州郑锅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交付《焚烧生产线余热发电余热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协议》第5条约定的技术资料、第12条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指:竣工图纸、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第13条约定的竣工备案表; 二、驳回原告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60元,由原告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负担3960元(已交纳),由被告郑州郑锅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