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创新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池州市优悠家庭农场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池州市优悠家庭农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创新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开发费用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安徽创新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5元,减半收取388元,由被告池州市优悠家庭农场、***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716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