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翁源县九里香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翁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29执882号

邓永娇:

关于你与翁源县九里香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18年5月16日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粤0229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你应缴纳案件受理费173.75元。因你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经执行,你已经缴纳案件受理费173.75元及执行费10元。至此,你们已履行完毕(2018)粤0229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中应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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