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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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探望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原告***有权在每周日10时至17时的时间段内,通过微信视频聊天方式探望女儿何某(视频聊天时间不超过1小时),被告***有协助的义务;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前述费用,本院不予退还,被告***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案件受理费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